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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匀市阳光未来外国语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
浏览次数:134 次     关键词:     信息来源:阳光未来     时间:2025-11-10 16:54:59

根据《黔南州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《都匀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服规范管理工作,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,结合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按照《都匀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,进一步规范采购过程,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,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,12月1日前完成新一轮校服采购工作,为学生采购一批质优价宜、安全舒适的校服。

 

二、工作原则

(一)学生自愿原则。严禁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,允许家长按学校款式自行制作或购买。

     (二)阳光透明原则。采购需求、企业资质、评选结果、质检报告全程公示,选用组织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合计占比≥80%,关键环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    (三)质价双控原则。执行最高限价标准(夏装≤ 168元/套、春秋装≤ 242元/套、冬装≤ 260元/件),优先选用A类安全面料。(四)安全底线原则。严守国家标准,禁用全州校服“黑名单”企业,发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上报监管部门。    (五)规范稳定原则。每三年仅在起始年级采购,保持款式延续性。

三、采购概况

(一)项目名称:都匀市阳光未来外国语学校2025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

(二)招标内容:学生夏装(2套)、春秋装(2套)、冬装(1套,上衣)。

(三)实施地点:都匀市阳光未来外国语学校

(四)采购方式:委托招标模式

(五)采购时间:2025年12月

 

四、重点任务

(一)前期准备阶段(10月)

1. 需求论证与决策。教务主任负责牵头,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合理确定需求(采购年级、款式、套数、件数、价格区间、服务年限等),制定工作方案,提交学校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审议。

2. 家长意见征询。向全体在校生家长征求意见,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。采购方案须向社会公布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备。结果公示5日。

3. 组建校服选用组织。成立校服选用工作组,成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社会代表等,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%,负责选用、采购、监督等工作。

(二)采购实施阶段(11月)

4.采购信息发布。通过政采云平台、学校官网或公众号、教育局公示栏同步发布校服款式图及技术参数、最高限价标准、报名企业资质要求等相关资料,具体参照县(市)教育局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招标方案。

5. 采购结果公示。采购结束后,学校及时公示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、校服款式、质量要求、价格、服务年限、售后服务及反馈渠道等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三)履约验收阶段(12月)

6. 签订采购合同。学校直接签约(禁止委托家委会代签),合同一年一签、三年一周期,明确违约责任。

7. 校服检查验收:

⑴建立验收程序和质量台账;

⑵查验本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质量标识;

⑶每个批次、每样式各抽取2套(件)留样封存备检,封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。

⑷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。

⑸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,费用由企业承担。

⑹发现质量问题须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8. 售后服务监督。供货企业设县域服务点提供调换修补。每学年开展满意度调查,结果纳入供应商评价。

9. 资料存档备案。采购各环节资料(会议纪要、检测报告、投诉处理、视频等)存档备查,采购合同及时报教育局备案。

 

五、组织领导

(一)加强领导。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,下设执行小组和监督小组(人员分离),全程监督。

(二)风险防控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校领导、中层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投资或任职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,家委会成员关联企业需主动回避,校外评审专家三年内不得与参评企业存在劳务、顾问等合作关系;验收付款需选用组织工作专班监督组、财务室、家委会代表三方会签。

(三)培训宣传。组织校服标准、采购流程培训,向家长宣讲自愿原则与质量识别方法(尤其参与评定的家长)。

 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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